中兴通讯: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3-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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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
查情况,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曼
莉女士、吴君栋先生、庄坚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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