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3-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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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为龙
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迅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迅半
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14,71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028.10 万元。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3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
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
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获
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地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
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
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
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魏先勇                      占海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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