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4-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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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江
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过独立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了以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我们已事先充分了解了《关于签署<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中涉及的事项,即拟对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签订的《关于山
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事项属于关
联交易,实施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的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李庆文、耿成轩、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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