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4-03-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
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发展并落实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方面的工作,提升
公司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ESG实践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三)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与判断能力及
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
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的委员人选。
  第九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定期对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交易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关注并研究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基于公司“做全球
氟材料行业引领者”的愿景及相关战略规划,制定公司的ESG愿景、方针、制度及目标,推动具
有企业特色的ESG实践工作;
  (五)统筹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体系,协调各部门围绕ESG目标开展工作
,并评估ESG工作实施绩效,提出评价及优化建议;
  (六)审核公司包括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等相关报告在内的ESG信息披露内容;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的事项。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本细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 董事会闭会期间,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如有重大或特殊事项需提请董事会
研究,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可建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讨论。
  第十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
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
者其他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应提前三日以书面通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各委员
。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随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它一名委员主持。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
每名委员享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
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二人或二人以上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该项
委托无效。
  第十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
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八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
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
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会议议题可采用自由发言的形式进行讨论,但应
注意保持会议秩序。发言者不得使用带有人身攻击性质或其他侮辱性、威胁性语言。会议主持
人有权决定讨论时间。
  第二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即
全部议案经所有与会委员审议完毕后,依照议案审议顺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第二十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
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均为举手表决,表决的顺序依次为
同意、反对、弃权。如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以通讯方式作出会议决议时,表决方式为
签字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由会议记录人将表决结
果记录在案。
               第六章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 每项议案获得规定的有效表决票数后,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即形成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决议。
  第二十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或公司董事会秘书应不迟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
日,将会议决议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通报。
  第二十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 会议记录
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
记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
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的表决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议实施的过程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集
人或其指定的其他委员应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时
,可以要求和督促有关人员予以纠正,有关人员若不采纳意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
或其指定的委员应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汇报,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多氟多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