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4-0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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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 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力,保证股东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燕东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会议
召开前,由会议工作人员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出席资格。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
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
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五、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
会议。
  六、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七、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及其代理人不得无故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
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主持人将安排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
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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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场内请勿吸烟、不得随意走动,请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录音、录像及拍
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十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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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51 号院 3 号楼 310 会议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 年 3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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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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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三)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相关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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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制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况,制订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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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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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进行董事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8 名,独立董事 4 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劲松先生、朱保
成先生、淮永进先生、旷炎军先生、郑浩先生、龚巍巍先生、范晓宁先生、顾振
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03),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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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进行董事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任天令先生、韩郑
生先生、李轩先生、周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
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03),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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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
提名王爱清先生、彭雪妮女士、元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
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03),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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