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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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7,168,589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7,168,589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新时
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637 号)核准,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科技”、“新时空”、“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72.70 万股,发行价格 64.31 元/股,公司股票已
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2020 年 8 月 2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并延长 6 个月,
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共计 37,168,58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3,167,000 股增加至 70,894,000
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 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 0.4 股,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13,469,860 元,派送红股 28,357,600 股。前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9,251,6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
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
生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的承诺如下:
   “1、自新时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新时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新时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人所持新时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新时空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新时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新时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新时空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新时空股份。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减持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如本人在减持新时空股份时仍持有新时空
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
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
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上述锁定以及减持的承诺,本人将在新时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
卖出的股票;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
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新时空指定账户,否则新时空有权暂时扣留应支付本
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该上交新时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
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新时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新时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严格履行承诺,
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协议,由其承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
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本次限售股上市
流通由国盛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盛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
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序号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名称     量(股)          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数量(股)
     合计       37,168,589     37.45%   37,168,589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                   37,168,589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7,168,589     -37,168,589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2,083,011     37,168,589        99,251,600
     股份合计       99,251,600          -            99,251,6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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