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电 力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为保护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力”
或“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粤电
力《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
本次董事会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发表
过半数同意意见如下:
一、关于间接子公司引入投资者的议案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间接子公司广东粤电曲界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引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股东
参与项目投资建设,有利于提高新能源项目规模,实现公司
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价格确定
方式合理、定价依据充分,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障。关联
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间接子公司引入投资者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马晓茜 张汉玉
吴战篪 才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