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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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3127        债券简称:耐普转债
              江 西 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 回 购 股份的 基本 情况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
   二 、 首 次 回购股 份的 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36,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03%,最高
成交价为 30.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00,576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 其 他 事项说 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
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 本次股份
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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