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项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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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京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专
项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之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阅核查彭玉喜先生履历及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
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
形。
  综上,彭玉喜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彭玉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任财务负责人)。
  彭玉喜先生简历详见与本专项意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附件内容(公告编号:2024-023)。
  二、《关于拟参与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收购其相应
股权的议案》之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了本议案相关内容并对有关投资背景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本次
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将新增该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将持续关注有关风险因素对本
次交易事项的影响,并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对本事项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综上,
我们同意《关于拟参与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收购其相应股
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林开涛、张学、刘巍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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