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 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并于 1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信息知情人。
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
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
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
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
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
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
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
形。
  四、备查文件
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雷曼光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