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2 月 5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
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
议。经审阅会议材料,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发表审核意见
如下: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单位
发生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稳定,本次关联交易
根据自愿、协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
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斌 卢万明 赵恩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