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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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 中交 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2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
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
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
号 2024-014。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
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现提请股东
大会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等其他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有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
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五、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
号 2024-015。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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