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期净资产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康科技”)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电力”)将
其全资子公司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清能”)51%的股权出售
给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金昌清能 51%股权暨推进优化存量电站资
产配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2)。中康电力以持有金昌清能 49%的股权
为中康电力在上述股权转让中可能承担的责任提供质押担保。
“浙江清能”)与中康电力就爱康一期 512MW 项目资产包(以下简称“一期项
目”)股权转让一事,签署 14 份股权转让协议(以下合称“一期项目《股权转
让协议》”),同日公司与浙江清能签署《保证合同》,为中康电力、苏州中康
电力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运营”)在一期项目《股权转让协议》、《运
维合同》等协议项下责任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暨推进与浙能集团战略合作事宜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144)。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公司
实际控制人邹承慧、爱康科技及中电运营作为保证人拟与浙江新能、浙江清能作
为债权人签署《关于爱康项目股权交易和债务重组事宜的补充框架协议》、《保
证合同之补充协议》、《股权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等,为保证股权转让中债务
人切实履行股权转让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同意票
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08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0518188144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街道)金塘西路南侧 1 幢
法定代表人 易美怀
注册资本 243308.96075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从事光伏光热电站的建设和经营;光伏光热电站的技术开发、项目咨询
和技术服务;提供光伏电站运营维护服务;电站投资;从事机械设备、五金
交电、电子产品、太阳能器材专用高档五金件、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和太阳
主营业务
能发电板封装膜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爱康科技持股 100%
关系说明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基本财务数据 总资产 216,259.63 217,122.27
(单位:万元) 净资产 192,771.25 194,060.75
营业收入 13,512.39 3,406.41
净利润 -11,047.70 1,748.50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07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3463292332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 5 号爱康大厦 15A
法定代表人 赵沈丰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电站管理、维护;对电力项目投资、管理;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
施;电力供应;太阳能组件、太阳能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企
主营业务
业管理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爱康科技持股 100%
关系说明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基本财务数据 总资产 10,543.69 11,114.48
(单位:万元) 净资产 8,758.94 10,142.67
营业收入 6,726.05 4,276.66
净利润 913.81 1,383.74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爱康实业、邹承慧、爱康科技及中电运营作为保证人拟与浙江新能、浙江清
能作为债权人签署《关于爱康项目股权交易和债务重组事宜的补充框架协议》、
《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股权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等,为保证股权转让中
债务人切实履行股权转让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
间为主债权对应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浙江新能相关方要求中康电力履行
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中康电力应向浙江新能相关方支付的
因股权交割日前存在的违规事项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退还的税收优惠、政府补助
或被处罚的相关罚款、罚息等支出,以及浙江新能相关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具体担保范围以担保协议约
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让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其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
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担保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
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
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
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90.04
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为 61.43 亿元,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
资余额为 37.70 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 47.74 亿元,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上限为 13.69 亿元。以上累
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
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
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