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 (A 股) 200541 (B 股)
公告编号:2024-0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
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7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
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万山先生、张学
权先生、陈明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董事将实行累积投
票制。本次董事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勇先生为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请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下午 15:0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简历
万山:男,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
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曾任广东省委宣 传 部讲师团副主任科员、
驻揭阳市榕城区永东村“十百千万”工作组组员、广东省委宣 传 部讲
师团教研室副主任、广东省委宣 传 部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委宣 传 部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
主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佛山市国星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现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万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
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学权:男,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1996 年进入公司工作,1996 年 10 月至 12 月在原碘
钨灯车间工作,1997 年 1 月至 2002 年 8 月先后在技术部、质量管理
部工作,2002 年 9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灯具车间主任;2008 年 6 月至
公室主任、投资部部长;2010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公司科室党支
部书记;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3 年 5 月至 2016 年 8 月
任公司监事;2016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 年 12 月起任公司党委
副书记、总经理。目前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南宁燎旺董事、
佛山科联执行董事。
张学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截至目前,张学权先生持有公司 73,052 股股
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明杰: 男,198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历任广东省人民广播
电台政文部副监制、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党群人事部高级主
管、副部长、部长、团委书记;现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明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张勇:男,1974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
师。1997 年 7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1999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先后
任灯丝车间设备副主任、主任;2008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高明
日光灯厂长和高明分厂厂长;2009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分别任生
产部、OEM 部、机械动力部、基建部部长;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总经理助理;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
事;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公司工会主席;2015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 年 8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公司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截至目前,张勇先生持有公司 77,596 股股票,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