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4-025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
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成都美年”)、重庆大健康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大健康”)、
东莞南城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及长沙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
币 700,000 万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以下简称“海宁
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宁美年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宁美年”)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公司、成都美年、重庆大健康共同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
行(以下简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重庆美年大健
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年”)提供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人民币 500 万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
度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8 年 2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戴明贤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宁大道 338 号白领氏大厦 301、302、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 万元
经营范围:内科、口腔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急症医学科、医
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服务:体检、医疗信息咨询、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海宁美年 67%的股权,海宁美年为公司下属
控股子公司。
海宁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108,558.87 32,064,216.11
负债总额 25,790,644.49 24,905,090.8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8,884,546.22 16,246,339.45
净资产 7,317,914.38 7,159,125.23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712,452.88 2,125,411.42
利润总额 224,342.38 1,053,976.36
净利润 158,789.15 3,194,297.29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霍东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 55 号(华润二十四城)二期 19 栋第负一
夹层整层、第一层整层商铺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62.97 万元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以上均不得从事诊疗活动,不得从事药品及
需经许可的医疗器械经营);餐饮服务、营业性医疗机构经营(以上两项限取得许
可的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重庆美年 96.04%的股权,重庆美年为公司下
属控股子公司。
重庆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374,207.86 98,017,192.45
负债总额 39,406,910.49 43,462,520.7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9,406,910.49 42,138,417.55
净资产 59,967,297.37 54,554,671.74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2,753,676.55 33,396,214.49
利润总额 6,271,841.71 -1,466,179.74
净利润 5,412,625.63 -1,771,206.42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海宁美年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包括罚息、复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
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
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
费用。
如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
权人受到损失的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担保
的范围。
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
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证合同》
债务人:重庆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保证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健康健康体检管
理有限公司、成都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保
险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
费用、因债务人/担保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2)无论
主合同项下是否还存在其他多项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乙方均以本
合同的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主合同提供担保。若债务人清偿或其他担保人
代为清偿部分主债权,均不减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甲方仍有权要求
乙方对任何未清偿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范围内足额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期间:(1)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主
合同约定债务分次到期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保证期间为甲方垫付最后一笔款项之日起叁年。(3)甲
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或还款协议的,经乙方同意继续
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或还款协议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叁年。(4)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
债务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甲方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后的最后一笔
到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91,404.5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9.09%,其中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5,506.17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6.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同》。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