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溢科技: 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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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3 年 11 月 14 日起计算相应的利息,暂计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实计至申
请人收到全部款项之日);
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仲裁裁定为准。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溢科技”或“被申
请人”)于近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通知》,深圳镓华微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申请人”或“镓华微电子”)作为申请人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的被申
请人为金溢科技的仲裁申请已获受理。仲裁各方当事人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UPCX89
   法定代表人:CHARLES CHUNLI LIU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牛社区港深国际中心 7C0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1987321E
   法定代表人:罗瑞发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
科技生态园 11 栋 A1901-07 号、20 层 01-08 号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与镓华微电子及其实际控制人 CHARLES CHUNLI
LIU、深圳镓赢微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松禾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
了《关于深圳镓华微电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其配套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分
别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2021 年 5 月 19 日、2021 年 6 月 17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在获悉镓华微电子及其实际控制人涉嫌存在严重违反《增资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约定的行为后,于 2022 年 2 月依法向深圳国际仲裁院就股权回购纠纷
案提起仲裁,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裁决书》
(2022)深国仲涉外裁 521 号,裁决驳回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具体内容分别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对外
投资暨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拟签署<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4)。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与镓华微电子及其实际控制人
CHARLES CHUNLI LIU、深圳镓赢微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
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松禾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签署了《8156 号案和解协议》,就镓华微电子解散纠纷一案达成
和解。2023 年 11 月,公司收到镓华微电子支付的减资退出款人民币 7,800 万元,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镓华微电子办理完成减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
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粤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1)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补偿其因(2022)深国仲涉外裁 521 号
案件而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 5,600,000 元及相应的利息,律师费利息以律师费本
金 5,600,000 元为基数,按照 LPR 标准,自 2023 年 11 月 14 日起计算,暂计至
   (2)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补偿其因本次仲裁所支付的律师费及
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
   (3)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次仲裁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
项,也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仲裁事项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
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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