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品宅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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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品宅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尚品宅配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核查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1 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尚品宅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48,9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5.01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8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859,549.1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4,140,439.86 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出具了《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华兴验字[2024]23002270283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成都维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成都维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0,140.00         80,000.00
        合计                   100,140.00         80,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实际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6,648,900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8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859,549.1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4,140,439.86 元,少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现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相应调
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成都维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0,140.00         39,414.04
       合计                    100,140.00         39,414.04
三、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作出的调
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原计划投入
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
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对上述事项
无异议。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尚品宅配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事项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尚品宅配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林联儡        段   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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