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岭南转债”当期转股价的 90%,预计未来可能触发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
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
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
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开发行 6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6,0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400
号”文同意,公司 6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9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岭南转债”,债券代码“12804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岭南转债”自 2019 年 2 月 20 日起可
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0.63 元/股。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 2019 年 3 月
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63 元/股向下修正为 8.96
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2 日。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根据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以 2018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
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
“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由 8.96 元/股调整为 5.9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19
年 5 月 30 日起实施。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 5.92 元/股调整为 5.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购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由注销前的 5.90 元/股
调整为 5.9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155,601,655 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 5.91 元/股
调整为 5.5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
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59 元/股向下修正为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
“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43 元/股向下修正为 3.08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
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
二、“岭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
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岭南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