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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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
  数为 49,20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9,200,00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纵
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1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90.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758.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限售
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4 名,持
有限售股共计 49,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8%,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
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陈、陈鹏对股票限
售的承诺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公司股票在
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价(若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自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离职后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
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遵
守本条承诺。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
遵守本条承诺。
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人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在本人计划减持公司股
份且本人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人在减持时将至少提前 3 个交易
日履行公告义务,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人
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公司股东成都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减持的股份数量最高可达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企业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在本企业计划减持
公司股份且本企业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企业在减持时将至少提
前 3 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企业计
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
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49,200,0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
                        持有限售        售股占      本次上市         剩余限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公司总      流通数量         售股数

                        (股)         股本比      (股)          量(股)
                                     例
    成都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合计            49,200,000   56.18%   49,200,000   0
注:
 (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49,200,000                    -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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