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为:2024年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人,代
表公司股份165,879,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7246%。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公司股份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21人,代表公司股份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
份5,85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30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公司
股份8,67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33%。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票为 11,215,35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4.1156%;反对
票为 3,916,9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5.8844%;弃权票为 0 股,
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0,6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3.0263%;反对票为 3,9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6.9737%;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
通过;关联股东余文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威律师、林铠燊律师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