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0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
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回购价格不高
于 13.02 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 1,600 万股,不超过 2,300 万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50%-0.71%。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2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63 号)、《回
购报告书》(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
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开立了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暂未实施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操作。
购股份,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09)。公司后
续将按照股份回购方案,继续推动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08 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四年二月二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长城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