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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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用
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49 元/股
(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
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且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的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4,205,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
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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