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14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 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人员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拟收购北京弘毅新能源有限公司 90%股权暨投资建设修水大湖山风电场项目的
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 0 元人民币受让中科国
弘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国弘”)所持北京弘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弘毅”)90%股权,承担基准日评估北京弘毅 273.21 万元负债总额
和过渡期内北京弘毅全资子公司修水县弘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修
水弘业”)126.56 万元债务,并承接修水弘业所属修水县大湖山 60MW 风电场
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 49,200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
购北京弘毅新能源有限公司 90%股权暨投资建设修水大湖山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2024-15)。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