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
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
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结合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0 元/股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区间约为 250 万股~500 万股,其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295%~0.58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同时,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
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具体实施方案。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编号:2024-00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