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 惠天 公告编号:2024-0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号 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格式》规定:“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会计年度
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本公告,并在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
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提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
√
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
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
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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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
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
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
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事项
(公告编号2024-02)。
司2023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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