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03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6 月 12 日分别召开八届董
事局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议案》,同意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或等值
外币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或等值外
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
公司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
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
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袁汉源
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
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
续,授权期限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2023 年 6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23
号、2023-45 号)
。
二、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简称“明德学院”)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申请 2,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该笔贷款由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前述融资业务所涉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明德学院资产总额 183,247.84 万
元,
负债总额 136,136.67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47,111.17
万元,营业收入 38,292.57 万元,利润总额 9,535.92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9,530.76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明德学院资产总额 219,614.78 万
元,
负债总额 167,209.42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52,405.36
万元,营业收入 32,609.81 万元,利润总额 5,304.52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294.19 万元。(未经审计)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明德学院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涉及的《保证合同》已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主债权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母公司净资产的 72.19%;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余额为
母公司净资产的 58.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
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