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4-00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拟
自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窗口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7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2023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
盛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3,815 股、35,173 股、3,003 股,增持金额分别为 359.99
万元、355.03 万元、30.33 万元;上述增持主体合计增持 71,991 股,合计增持
金额 745.35 万元。合计增持金额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人民币 2700 万元
的 50%,主要系开立科创板证券交易账户以及增持主体自身资金安排等因素所致。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
生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许 学 亮 先 生 分 别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36,363,600 股 、
股、750,508 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7,63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71.6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
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
强投资者信心,以上增持主体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27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
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窗口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
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
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2023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许学亮先生,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 33,815 股、35,173 股、3,003 股,增持金额分别为 359.99 万元、355.03 万
元、30.33 万元;上述增持主体合计增持 71,991 股,合计增持金额 745.35 万元。
合计增持金额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人民币 2700 万元的 50%,主要系开
立科创板证券交易账户以及增持主体自身资金安排等因素所致。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主体将继续在终止日期前,按照原计划适时增持公司
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许学亮先生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
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奥普特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