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 3 个交易日
(2024
年 1 月 25 日、2024 年 1 月 26 日、2024 年 1 月 2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可欣,股
票异常波动期间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可欣未买卖公司股票,无筹划重大事项,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汉富控股未能取得有效联系。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
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
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
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
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
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
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
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度报告为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情
况。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