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
份”)《公司章程》第 112 条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 117 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
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吴小弟、姚林龙、解旗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
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
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批准《关于变更对沙特厚板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为沙特厚板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受益人由沙特工业发
展基金变更为沙特工业发展基金、中国进出口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具体担保份额以项目融资落地份额为准,担保本金金额、期限均不
变。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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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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