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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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013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 26.37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 2024 年 1
月 24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对 7.1053 元人民
币计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
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37.66%。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2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提供新增不
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2 月 24 日在《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3)、《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关联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联合创泰、
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
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2023-050)。
  二、公司为联合创泰提供担保暨联合创泰接受关联方关联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联合创泰收到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以
下简称“邮储银行”)签署完毕的《进口 T/T 融资合同》(合同编号:PSBC-2024-
务合法合规并落实合法有效的担保措施后向联合创泰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 410
万美元的短期融资服务。
  同日,公司收到公司与邮储银行签署完毕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PSBC-2024-01-WJ-30-003)、黄泽伟先生与邮储银行签署完毕的《连带责任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PSBC-2024-01-WJ-30-002),上述不同编号的《连带责
任保证合同》以下统称“《保证合同》”。根据上述合同,公司与黄泽伟先生为
联合创泰向邮储银行申请的 410 万美元融资服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黄泽伟先
生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内。
  三、其他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8500865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负责人:丁照东
  成立日期:2007 年 10 月 10 日
  营业期限至:2007-10-10 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创业路社区南海大道 2622 号邮政综合楼
一楼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从事
银团贷款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与邮储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进口 T/T 融资合同》主要内容
      乙方:邮储银行
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邮储银行
  债务人:联合创泰
款,双方签署了编号为 PSBC-2024-01-WJ-30-001 的《进 TT 融资合同》(以下简
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得以切实履行,保证人自愿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
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
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
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
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
其他款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以上统称为“被
担保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 410 万美元计算,公司及子公司累
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 26.37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 2024 年 1 月 24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对 7.1053 元人民币计算。
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
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累计关联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含
反担保)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39 亿元。截止到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累计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含反担保)金额为 21.56 亿元
(美元合同汇率按照 2024 年 1 月 24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 1 美元对 7.1053 元人民币计算,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及其关联方的担保事
项。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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