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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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朝瑞先生(Michael Chao-Juei Chiang)及宝德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本次增持计划拟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实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拟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收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江朝瑞先生(Michael Chao-Juei Chiang)控制的宝德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宝德阳科技”)提交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宝德阳科技作为增持主体,计
划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拟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江朝瑞先生(Michael Chao-Juei Chiang)控制的 IPC Management Limited(以下简称“IPC”)
持有公司股份 50,284,256 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总股本比例 30.80%。
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
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投资价值的认可,并认为在当前股价下公司股票具备投资价值。
进行相应调整。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
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划。
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在股份增持期间、股份增持
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
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
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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