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4-002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名,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79,69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45%;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
不上市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本次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42 万股,占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9,438.7462 万股的 0.097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
授予,无预留权益。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0.47 元/股。在本次激
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占本次激励计划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草案公告日总股
本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共 1 人) 7.50 9.69% 0.0094%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共 59 人)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共 144 人)
合计 77.42 100.00% 0.097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下同。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25%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25%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25%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5%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
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1-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第四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本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分别对应归属比例如下表
所示:
评价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归属;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
(公告编号:2021-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总股本 134,016,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
民币(含税),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本次 A 股
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
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按照上述规定的调整方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由 70.47 元/股调整为 70.17 元/股。
骨干、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的限制性股
职务 占授予总量的比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票数量(万股)
例 公告日总股本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共 1 人) 7.50 9.69% 0.0094%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共 59 人)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共 144 人)
合计 77.42 100.00% 0.0975%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48),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794,045,0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
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
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按照上述规定的调整方案调整后,本次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70.17 元/股调整为 46.48 元/股,授予数量由
鉴于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经调整后合计为 12.96
万股)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1)归属条件成就之日:2022 年 7 月 27 日
(2)本次符合可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85 人。
(3)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7,92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授予价格:46.4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情况具体如下:
职位 已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股票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1 人) 112,500 28,125 25%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
干(54 人)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
员(130 人)
合计 1,031,700 257,925 25%
注: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上市流通日:2023 年 2 月 1 日
(2)实际归属数量:156,925 股,占归属时公司总股本的 0.01%
(3)实际归属人数:136 人
(4)授予价格:46.4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已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总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
干(35 人)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
员(101 人)
合计 652,500 156,925 24.05%
注: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本次实际归属情况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4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可归属
的全部 94,800 股限制性股票,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本次可归属的
司作废失效。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示了《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公告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A 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予价格的议案》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同时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
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 日。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关于作废失效 2021 年、2022 年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情况的差异
本次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
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
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 25%。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
日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
(三)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由 46.48 元/股调
整为 30.79 元/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73,775 股调整为
(四)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作废失效处理,鉴于 4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500 股限制性
股票将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董事会审议的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数量
期归属条件成就有关议案时公司总股本的 0.02%。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
职位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股票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1 人) 168,750 42,187 25%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
干(54 人)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
员(126 人)
合计 1,529,550 382,372 25%
注: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归属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当人选;
形,满足归属条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均满足前述归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 属条件。
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第二个归属期: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 10,266,288,179.53 元,较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绩条件。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18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
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效考核结果达到“合
两个等级,分别对应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格”,满足 100%归属条
件;另有 4 名激励对象
评价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
归属比例 100% 0% 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将不得归属,并
作废失效。
票可全部归属;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
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已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总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
干(9 人)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
员(34 人)
合计 328,050 79,694 24.29%
注: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3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可归属
的全部 300,366 股限制性股票,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本次可归属的
公司作废失效。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安永
华明(2023)验字第 70034577_A0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11 月 28 日止,公司
完成了 79,694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0.79 元,股
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2,453,778.26 元。
本次归属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
记手续。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7,273,787 3.21% 0 57,273,787 3.2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
股份总数 1,786,732,206 100.00% 79,694 1,786,811,900 100.00%
注:此处变动前股份情况为截止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股本情况,股本变动仅考虑本次
归属股票带来的影响,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增加至 1,786,811,900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
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139,038,016.10 元,按照本次归属股份登记完成后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为 0.6375 元,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
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
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
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
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但股票暂不上市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