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4-001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554,557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26%,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 5,194 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及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8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123,2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数量为 95,534,83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7.5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数量为 1,554,55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
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及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的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
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
为 155.4557 万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数
(股) 比(%) 数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 1,554,557 1.26 1,554,557 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比 股份数量(增 占比
数量(股) 数量(股)
(%) +/减-)(股) (%)
一、限售条件股份 94,515,631 76.72 -1,554,557 92,961,074 75.46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92,400,000 75.00 0 92,40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554,557 1.26 -1,554,557 0 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561,074 0.46 0 561,074 0.4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684,369 23.28 +1,554,557 30,238,926 24.54
三、总股本 123,200,000 100.00 0 123,200,000 100.00
注 1: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4 年 1 月 17 日作为
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 年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该部分股
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由于存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出借,致
使股本结构表限售股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限售股股份数量存在差异。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
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披露的本次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