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0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
召开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七)出席对象
截止 2024 年 1 月 30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1 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编码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3
(二)说明
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提案 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提案 1.03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纳川
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书详见
附件 2。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58-2844724;传真:0758-2865223;联系人:刘艳春,
张志辉。
(六)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内容及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36;投票简称:风华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
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
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说明:如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
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 受托人姓名:
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