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4-014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完成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的选举。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等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设董事长1人。
非独立董事:高光荣先生(董事长)
、黄晓雷先生、罗玉明先生、李天蜀先
生
独立董事:弋涛先生、杨曼曼女士、夏常源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 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弋涛先生、夏常源先生、黄晓雷先生,其中弋涛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夏常源先生、杨曼曼女士、高光荣先生,其中夏常源先生为召
集人。
提名委员会:弋涛先生、杨曼曼女士、高光荣先生,其中弋涛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夏常源先生、杨曼曼女士、黄晓雷先生,其中杨曼曼女
士为召集人。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三、 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
监事 2 名,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名
单如下:
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黄晓雷先生
副总经理:陈巍先生、王诚先生
财务总监:林小凤女士
董事会秘书:王诚先生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高
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聘任财务总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相关人员的简历详见
附件。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67087999-8288;
传真:028-67087979;
电子邮箱:daniel.wang@eoptolink.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双兴大道111号
(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魏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规范运作》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魏
玮女士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魏玮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魏玮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67087999-8288;
传真:028-67087979;
电子邮箱:vivi.wei@eoptolink.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双兴大道111号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任期届满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Michael Xiaoyan Wei先生将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川平先
生、廖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
他职务。戴学敏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Michael Xiaoyan Wei先生、杨川平先生、廖建先生均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之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学敏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818,269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54 %。戴学敏女士承诺在离任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
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
关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高光荣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9 年 5 月,中专学
历,毕业于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1989 年至 1998 年任乐山
无线电厂光通信分厂技术员;1998 年至 2001 年任光通电子执行董事、总经理;
任光盛通监事;2004 年至 2008 年任光盛通信监事;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新易盛有限董事长、财务总监;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光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2,460,988 股,持股比例
为 7.39%。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此以外,除此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
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晓雷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9 年 9 月,研究生
学历。1991 年毕业于东南大学无线电系,获工学学士学位;2001 年毕业于电子
科技大学测试技术及仪器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91 年至 1998 年任成都前锋
电子仪器厂工程部工程师;1999 年至 2001 年,创立慧达电子,任法定代表人;
年于光玉科技从事测试工作;2005 年至 2007 年任成都英思腾科技有限公司技术
总监;2007 年至 2008 年任光盛通信技术总监;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11 月先后
任新易盛有限技术总监、董事、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晓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0,567,343 股,持股比例
为 7.12 %。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此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罗玉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1 年 3 月,本科学历,
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电机拖动及自动化专业。1982 年 9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峨眉
山铁合金厂四分厂工程师;1988 年 8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乐山无线电厂光通信分
厂厂长;1996 年 6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成都康和光电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0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四川光恒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 年 10 月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李天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0 年 2 月,本科学历,
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美术教育专业。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7 月在四川省盐业学
校任教,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四川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任教;2002 年 3
月至今在成都理工大学任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天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弋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9 年 11 月,研究生学
历,硕士学位,计算机软件专业。历任东方锅炉厂工程师,中国人寿四川分公司
工程师,美国 DEST 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天盟网络技术公司产品总监。现任
新讯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原名杭州东信北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区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弋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曼曼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7月,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专业。历任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办
公室秘书,物资储运集团成都期货投资公司操盘手,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专职
律师、合伙人,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副主任,四川致高守民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成员。现任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
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曼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夏常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90年2月,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2017年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任教,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
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夏常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张智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6月,研究生学
历,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曾任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测试部总监,成都芯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总监,成都优博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测试总监、研
发总监,现任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智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幸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9 年 12 月,大专学历,
工业自动化专业。曾任成都曙光光纤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经理,成都新易盛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件生产部经理,现任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幸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1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红梅女士,出生于 1979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有限公司会计、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会计等职;2011 年至今任成都新
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红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0 年 2 月,本科学历。
陈巍先生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主任,新易盛有限国内市场
总监。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6,251 股,持股比例为 0.03 %,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3 年 11 月,本科学
历,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新易盛有限职工
监事、人事行政部经理,公司职工监事、人事行政部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6,638 股,持股比例为 0.01%,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小凤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90 年 1 月,研究生
学历,注册会计师。2014 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会计硕士学位。2014 年 7
月参加工作,2014 年至 2015 年任成都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师,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任财务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林小凤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21,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03%,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魏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9 年 5 月,本科学历,
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魏玮女士 2012 年加入公
司,曾任公司人事专员、人事副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人事副经理、证
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魏玮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0,500 股,持股比例为 0.002%,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