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荐业务管理办法》
务》等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对佛山照明的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培训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的对象为佛山照明的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人员
国泰君安指派徐振宇先生、蔡镅先生具体负责本次培训工作。徐振宇先生为
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为佛山照明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
备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蔡镅先生为国泰君安投资银行
部助理董事。
(四)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国泰君安向本次培训的对象提供了培训材料,重点介绍了募集资金运用等相
关规定及案例等方面的内容。
二、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促使佛山照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培训对
象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
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工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
此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徐振宇 杨皓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