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600285 公告编号: 2024-002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9 日以
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
名,实际参加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
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同日披露的《河
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同日披露的《河
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独立发表
意见如下: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合法合规性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的基础上,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进行短期投资,有利于提
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短期投资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期限
内进行短期投资。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