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上午1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5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
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喀什西路752
号西部绿谷5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王博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1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674,469,316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72.26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35,950,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57.42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38,519,11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3,000,616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2.46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2,419,5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2.40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81,11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382,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99.9871%;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 2 —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27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99.9717%;反对190,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700%;
反对190,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3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27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99.9717%;反对190,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700%;
反对190,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3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四)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382,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99.9871%;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 3 —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五)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六)逐项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 4 —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 5 —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 6 —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 7 —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5%;弃权7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8%;弃权7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3209%。
以上6.01至6.10事项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
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 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1,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2%;反对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2,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187%;
反对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81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 9 —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5%;弃权7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8%;弃权7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3209%。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 10 —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1,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2%;反对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2,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187%;
反对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81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382,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99.9871%;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 11 —
(十三)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382,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99.9871%;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
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 12 —
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00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8916%;反对190,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700%;
反对190,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3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1,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502%;反对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2,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187%;
反对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81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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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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