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新乡化纤 116 会议室 8:00 以现场方式
举行,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
举,会议由独立董事武龙先生主持。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此页无正文,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楚金桥 赵静 武龙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