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数通”或
“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对先进数通 2023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先进数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俊 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保荐代表人姓名:庞家兴 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俊、庞家兴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2.查阅三会会议文件;3.查阅公司
公告、股东名册,核查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义务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2.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3.查阅内部
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适用)
√
部门(如适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
用)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查阅公告文件及相关决议等附件;3.访
谈公司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制度;2.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相
关的三会资料;3.查阅公司定期报告;4.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了解相关情况。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情形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查阅相关三会文件及公告文件;3.现场
查看募投项目建设情况;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5、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了解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分析;2.访谈公司董事会秘
书,了解公司业绩变化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及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2.查阅公司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现金分红等相关决议、公告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
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3.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风险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在本次现场检查涵盖的期间,发现发行人存在以下情形:单笔
付款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对外付款;单笔付款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
先由公司通过基本户自有资金对外支付,以三个月为周期汇总一次,然后将前三个月的募投
项目支出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到基本户。
项目组已取得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募投项目设备采购明细表、基本户明细账及
银行对账单、研发人员工资明细表,并抽样检查了部分大额固定资产采购相关单据,确认发
行人募集资金支出均用于募投项目,不存在经营活动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已督促发行人做如下整改:后续期间所有与募投项目相关的支出均须通过募集
资金专户对外付款,相关资金支出需能证明与募投项目直接相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
公司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俊 庞家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