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 “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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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新
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洋丰转债”2024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权的债券张数930,591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金额共计93,059,100.00元,占本
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999,936,900.00元)的9.3065%。
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
司提前清偿“洋丰转债”项下的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0,591 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债券总数的 100%;反对 0 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债券总数的 0%;弃权 0 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债券总数的 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并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赵宝华律师、庄永宏律师
  (二)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洋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洋丰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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