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000757 证 券 简 称: 浩物股份 公 告 编 号:2024-05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浩物股份
股票代码:000757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恒奥中心B座6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
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浩物股份/上市公司 指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万宏源产业投资 指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导致的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
注册地
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3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313490020E
法定代表人 刘跃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21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名称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恒奥中心 B 座 6 层
通讯方式 010-88085320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刘跃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其他公司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刘跃,现任申万宏源产业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成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申万宏源产业投资通过证券交易所 的集中
交易进行减持,主要系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A 股)59,547,738 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96%,占上市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1.1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2,911,938 股,占上市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6.1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易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6,635,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如下:
变动数量 价格区间
交易期间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股) (元/股)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
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
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跃
年 月 日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跃
年 月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内江市
股票简称 浩物股份 股票代码 000757.SZ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
信 息 披 露义务人名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 信 息披露义务人 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
称 责任公司 注册地 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增加 □
拥 有 权 益的股份数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 息 披 露义务人是 信 息披露义务人
否 为 上 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是 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 息 披 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露 前 合 计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59,547,738 股
的 股 份 数量及占上
持股比例: 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96%,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
市 公 司 已发行股份
本的比例为 11.18%
比例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 26,635,800 股
息 披 露 义务人合计
变动比例: 5.00%
拥 有 权 益的股份数
变动后持股数量: 32,911,938 股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6.1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 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不适用)
金来源
信 息 披 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 息 披 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 级 市 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 股 股 东或实际控
制 人 减 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 侵 害 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 股 股 东或实际控
制 人 减 持时是否存
在 未 清 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 其 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 次 权 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刘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