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1-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4-001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
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内
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通过在内部张贴方式公布了《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司监事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的
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号码、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
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包含 1 名
中国香港籍员工及 1 名中国台湾籍员工,相关员工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超立方数
据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有丰富的行业相关经验,
在超立方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对上述人员进行股权
激励符合超立方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立方数科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