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就审
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签署债务偿还协议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综合考虑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及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情况,签署的《债务偿还协议》能
加快公司债权收回,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交易定价以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依
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魏玉林 张强 胡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