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0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上
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 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建
眼科名院,铸百年华厦”的愿景,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本次回购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 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发布 于 巨 潮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