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4-00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4.57%,系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项目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 号)的同意,公司向 12
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总 计 38,969,401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0,196,970.3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
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
证,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告》
(众会字(2023)第 07869 号)。本次
发行的股票已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
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853,350,47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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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7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等情况说明
(一)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序号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
银久泰 1 号私募证券投
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
资基金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并保证配合主承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司 2、自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月内,不转让本单位(认购对象)/本人所 诺,不存在违
司 认购的上述股份。 背相关承诺的
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自广东众生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金信金富定增 1 号单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
锁定本单位
(认
一资产管理计划 购对象)/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不得进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行流动转让。
司 本单位(认购对象)/本人所认购的上
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
守《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
洲)有限公司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承诺。
(二)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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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 月 5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8,969,401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2 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 占公司无限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份数量 总股本 售条件股份 售数量
(股) 比例 的比例 (股)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
券投资基金
金信金富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
合计 38,969,401 4.57% 5.39% 38,969,401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因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
制转让情形。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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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
(股) 比例 (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722,799,805 84.70% +38,969,401 761,769,206 89.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0,550,672 15.30% -38,969,401 91,581,271 10.73%
股份总数 853,350,477 100.00% 0 853,350,477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发行股票中做
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