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 资金
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拟对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 注销 存放
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9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9,999,997.1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
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2021]京会兴验字第 79000004 号
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 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 募集 资金
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 证募 集资
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 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 储、 使用
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海 淀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 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募集 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7010122001283985 265,535.57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367104 141,533.9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511511010013000375543 18,133.42
合计 425,202.95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上账户状态均为“正常”。
注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 1 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 施完 成,
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累计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万元) (万元) (万元)
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 20,000.00 20,000.00 20,381.43 101.91%
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 15,000.00 15,000.00 15,032.86 100.2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122,361.09 122,361.09 122,462.32 100.08%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超过 100%是由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专项账户产生
的利息收入继续投入该项目所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 集资 金净
额1%,可以豁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 目已
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5,202.95元,公司豁免履行相应审议 程序,
将直接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 账户 。专
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 集资 金三
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