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
子集团”)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烟台市国
资委”)将持有的东方电子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欣资产”)及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投
资”)。
一、本次股权划转情况介绍
烟台市国资委将持有的东方电子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给财欣资产,将持有
的东方电子集团45.9%股权无偿划转给国丰投资,目前已完成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
登记。
本次股权划转前,烟台市国资委持有东方电子集团51%股权,宁夏黄三角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东方电子集团49%股权。
本次股权划转后,国丰投资持有东方电子集团45.9%股权,财欣资产持有东方
电子集团5.1%股权,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东方电子集团49%股权,
烟台市国资委不再直接持有东方电子集团股权。其中,在东方电子集团存续期间,
财欣资产除参加与所持股权收益和处置有关的股东会并表决外,其他股东会事项
的表决权均委托国丰投资代为行使。
本次股权划转前后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股权划转前 本次股权划转后
二、本次股权划入方基本情况
(一)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荣锋
注册资本:105555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84822338G
经营范围: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股)权的经营管理;政府战略性投资、
产业投资等项目的融资、投资与经营管理;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产权、股权进行
资本运营(包括收购、重组整合和出让等);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
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
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融资服务业务;咨询业务;市国资
委授权的其它业务;有色金属矿产品、黄金(现货)、白银(现货)、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品)、电池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经营范围不含国家前置审批项目和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9年2月12日
(二)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庆豪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25-6号山东财欣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UFRQE5Y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汽
车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6日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本次股权划转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东方电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烟台
市国资委,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公告日,东方电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69,774,238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27.58%。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