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药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诚意药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4-01-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
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选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出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
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
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的系统和投票时间、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
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下午 14:00 在浙江省温州市洞头
区化工路 118 号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洞头制造部研发大楼会议室如期召
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 日上午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份 124,842,753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1427%,其中: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
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名,均
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24,822,073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8.1364%。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
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
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6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
其身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25,486,2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867%。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24,842,7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86,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24,842,7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4,842,7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诚意药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