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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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
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年度审计报告的事项
  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
审议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需出具的上市公司相关年度审
计报告,因工作量较大未能同期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公司对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
报告,公司应当在临时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我们事先收到了公司本
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年度审计报告的资料。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补充出具审计报告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独立董事石桂峰认为: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补充出具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故本人同意本次补充出具审计报告事项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孙剑非认为:就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补充出具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20 年 5 月起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未参与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年度
财务报表的审议工作,故对相应年度的追溯调整后财务报表补充出具的审计报告发
表弃权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追溯调整后的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补充出具
的审计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陶海荣认为:就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补充出具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21 年 4 月起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未参与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年度
财务报表的审议工作,故对相应年度的追溯调整后财务报表补充出具的审计报告发
表弃权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追溯调整后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补充出具的审计报告,
本人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前期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事项
  我们事先收到了公司本次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资料。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资产减值测试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石桂峰认为:本次资产减值测试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
减值》、《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格式指 引等规
定,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查明的事实,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提供了充分依据。
  独立董事孙剑非认为:本次资产减值测试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
减值》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
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对公司立案调查查明的事实,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提供了有利依据。本
人自 2020 年 5 月起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未参与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年度财
务报表的审议工作,故对基于上述年份财务数据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
测试报告发表弃权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陶海荣认为:本次资产减值测试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
减值》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
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对公司立案调查查明的事实,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提供了有利依据。本
人自 2021 年 4 月起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未参与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年度财
务报表的审议工作,故对基于 2017 至 2019 年财务数据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
产减值测试报告发表弃权的独立意见。
  另外,我们要求公司加强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增强规范运作意
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确保公司持续、 健康、
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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